20余年前,一部电影《少林寺》让佛教圣地嵩山少林寺成为海内外皆知的中华武林圣地。
在武侠的世界里,少林寺从来都执名门正派之牛耳。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天龙八部》中,武功最高的是少林寺藏经阁的一个无名老和尚;少林众僧为了保护武侠秘籍不外传,与江湖众多邪恶势力之间展开的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更是不胜枚举。
但当传奇不再成为传奇时,我们有些怅然若失。
据报道,7月底嵩山少林寺通过自己的网站公开了不少传说中的秘籍,其中不仅有武侠书籍中屡屡大发神威的“少林72绝技”、“点穴法”等,还包括了三副少林医宗秘方。一时间,这成为网络上的大热,网友纷纷热传少林寺网址,少林寺网站上一片热火朝天。据悉,任何人只要进入少林寺网站的“武——医宗”页面,即可浏览各种详细秘方。记者尝试了一下,果然如此。
“少林”成商家宠儿
少林寺公开的说法是,突然对外公布秘籍实是出于无奈。少林寺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钱大梁在接受周末报记者采访时不无痛心地说:“少林寺早已卷入名誉之争,公布少林秘籍是为了保护少林遗产,维护少林的知识产权。”
早在10多年前,少林寺就因为各方商家盗用少林之名头疼不已。当年,做得最过分的是“少林牌火腿肠”的广告。1993年,河南漯河一罐头食品厂推出了一种“少林”牌火腿肠。为吸引眼球,厂家在广告片中耍尽了花招。广告中不仅出现了少林寺的匾额,还配用了电影《少林寺》的主题歌,歌声中,无数火腿肠从少林寺山门内“嗖嗖”飞出……起初少林寺对此并不知情,后来,很多佛教机构向中国佛教协会反映情况,抗议少林寺允许商家如此作为。遭到误解的少林寺在得悉详情后,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该厂告上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5月17日,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少林”牌火腿肠,并公开道歉。
对于少林僧众来说,当时打这场官司,更多的还是“基于宗教感情的考虑”,只是反对用“少林”商标生产火腿肠,并未进一步追究该厂注册、使用“少林”商标这一问题。也因此,这一维权官司并没有让众多商家停止抢注“少林”商标,盗用“少林”之名的人还是趋之若鹜。据统计,目前国内使用“少林”商标的有几十个,涉及食品、医药等多个行业。其他国家注册的与“少林”相关的商标则多达一百多个。“少林功夫”更是被大量抢注。若是在网上点击“少林寺”三个字,便会冒出各种数不清的“少林武术学校”的招生广告,这些学校都会在广告中提到学校教的是正宗少林武术。而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还闹出了4个少林寺方丈和两个少林武僧团碰面的笑话。
钱大梁表示,面对恶意侵权,少林寺实在无法沉默。“1997年,少林寺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工作就是保护少林寺知识产权,主旨是挽救少林文化,实现少林品牌的保值增值。虽然经过几年努力,少林寺已陆续拿到29个类别共43项商标的注册证书,但是与遍布全球的‘少林产业’相比,依然难如人意……”于是,从2003年年底以来,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少林寺策划了各种扬名的大动作,公布少林医宗药方和武功秘籍只是其中的一步而已。
少林秘方上网风波
8月5日,记者在少林寺的网站浏览了少林医宗秘方。网页左侧是古色古香的《少林武功/医宗秘籍(九)》这本书的图片。网页右侧则用简短的文言分别记载了珍玉散(“治不省人事,嘴眼歪斜、抽搐中风,伤后昏晕等症”)、行军散(“治中暑立即复醒”)、观音膏(“治外伤疮伤生肌甚速”)三副秘方的传说以及配置方法。而武功秘籍网页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这里提到了诸如“飞檐走壁功”、“金钟罩”、“五毒手”等一些常被武侠小说家借用的武功,还列出了比较详细的练武方法,记者甚至查到了“致命三十六穴部位”等比较耸人听闻的内容。
据记载,历代少林高僧大多法、武、医兼通。公元1217年,少林寺住持志隆禅师创办了“少林药局”。药局除服务寺内众僧跌打损伤及其他疾病治疗外,主要服务当地及远道而来的百姓,病患诊断治疗及抓药一律免费,只收取患者捐赠的香火钱。“少林药局”最初有治疗各病秘方百余方,经过历代医僧实践、搜集整理,至民国时已有药方上千方,少林医药一度被人们尊称为“少林医宗”。然而,由于受兵火之祸及其他种种原因,“少林药局”事务屡有断续。
定下了建立“少林产业”的目标以后,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便把目光瞄准了已断续了700年的“少林药局”。2003年12月30日,公司办妥了“少林药局”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手续。2004年5月,少林药局在大雄宝殿西边侧列挂牌。7月29日,少林药局通过少林寺网站向外界公布了《少林寺秘方选集》中的三个秘方,同时公布的还有各种武术秘籍。
钱大梁曾经向媒体表示,除公布“珍玉散”等三个方子以外,一周后,历代高僧实践总结的大部分医疗养生秘方也将陆续上网。而下半年,少林寺还有一系列旨在弘扬少林佛学、武学、医学的大动作。但是这些“大动作”显然遇到了来自多方的阻碍——8月6日,少林寺表示暂停公开秘籍。对此,钱大梁的解释是:“少林药局通过少林寺网站公布秘方的消息经过海内外各大媒体广泛转载报道以后,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尽管目前公布的医宗秘方仅仅只有三个,但已经有不少专业媒体和医疗机构致电少林寺,对少林药局公布秘方的做法提出建议,提醒少林寺要防止传统医药文化的知识产权流失。因此,我们才决定暂停公布秘籍。”
秘方公布落人口实
即便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但是有医学专家直言少林寺公布的药方“不讨巧”。一些专家级中医师指出,治疗这些病现有的中成药未必会输给少林秘方。
中国中医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苏炼诚表示,虽然秘方的疗效还没有得到验证,他本人不能对药方做详细评价,但有一点肯定的是,这些秘方的成分都以古药方为主。“其中一些成分在今天看来只是一些普通中药,未必就比现代已经成熟的中成药疗效更高。”他如是说。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主任医师、消化科专家周乐年先生也举例说,“行军散”在2000年前就出现在史料里了,然而其成分——薄荷脑、柿霜、枳壳等,还不如现代常用的仁丹、十滴水的成分。“大家完全可以信赖仁丹和十滴水,而不必盲目地相信秘方。”
在看过少林寺上网公布的秘方后,北京中医医院主任医师刘家放表示,从严格意义上讲,“观音膏”也并不能算是秘方。他指出,治疗外伤、疮伤的观音膏,在药味组成和剂量上都没有特别之处,药方中的乳香、没药、红花等均为中医外、伤科常用药,治疗原则也是中医常规的活血化淤类,实在一般。
刘家放还指出,民间偏方、秘方是中医的一大特点,具体疗效很难简单地根据药方进行评价。中医疗疾的核心思想是“辨证论治”,没有什么“一方治百病”的药。在具体治疗中,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同一种疾病还要区分阴阳、寒热等不同征型,再由此确定疗法、药物。因此,不管掌握了什么秘方,患者最好还是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盲目用药可能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而对于公布的武功秘籍,也有不少人觉得虽然公布了练习方法,但是能练成武功的几率几乎为零。有一个网友发帖戏称:“公布的习武方式最多只能当作小说情节一般看着玩,根本练不起来。比如其中‘五毒手’一项,要习武者把五毒与各种原料混合在泥土中早晚拍打,三年便成。我估计大部分人拍打了一个月就得抱着肿手去医院看病了。”
陷入两难的尴尬处境
钱大梁说,这次公布少林寺秘方是全面保护少林文化遗产的一个步骤,意图在于全面抢救、保护少林的传统医文化。但公布秘籍以后不久又突然停止了行动,有人指出,少林寺的文化遗产保护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尴尬的困境。
而在钱大梁的言语中,他仍然深信,藏着捂着不是个办法。“其实有些东西关也是关不住的,关起来也不利于自己的发展。”所以,对于公开秘籍,钱大梁表示自己最初的想法是,“少林文化的禅、武、医三位一体,密不可分,互相渗透。以往提起少林寺,人们更多想到的可能是少林寺是武术胜地和佛教胜地,其实少林医药学源远流长,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公布秘方秘籍,目的就是让世人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少林传统文化,避免把少林文化遗产仅仅理解为拳脚功夫和宗教胜地。我们把少林寺的一些秘方、武术在网上公布是想先作一些基础性的研究,也就是请专家对这些公布出来的药方做技术上的研究和鉴定,之后才是推广和投向市场。我们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更多地来关注了解少林文化,无论是方子还是武术,都是有文化内涵在里头的。”
但是纷然而至的建议让钱大梁意识到,事情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么简单。“原本以为公布秘籍可以促进保护,但是听了很多专家的建议,我才不得不决定暂停公布。”让钱大梁下决心暂停公布的专家建议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少林药局的秘方是属于国宝级的遗产,不应该也不能够轻易向外界公布,以防止其流失到海外;另一方面,少林寺秘方的知识产权原本属于少林寺独家所有,但面向全社会公布以后,少林寺就会丧失这一知识产权,公布出来的秘籍有可能会被一些另有企图的人以抢先注册的方式所利用。
即便是事与愿违,但是钱大梁还是一再强调“我们的方子是好东西”。“药方肯定是好的,那是几百年经验的积累。但是,少林传统医文化不仅仅是公布的这些秘方,还有更多更深的东西。它强调的不仅仅是医术、药方,还强调少林僧人必须是‘德、医兼备’,少林秘方和少林功夫一样,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行大医者必须是以德为先。”
钱大梁表示,对少林文化的保护不会停止,他会接受专家建议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会把部分受到广泛欢迎的有效秘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推向社会。至于今后如何公布秘方和公布多少秘方,可能要在专家和有关方面的研究和论证后再做最后决定。
公布秘籍棋错一着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在与记者谈论少林寺公布秘籍的事情时感叹:“保护少林寺的文化并不一定要公开秘籍,他们也许应该列出一个更好的计划。”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荣誉会员郑霞也表示,走到公布秘籍这一步,少林寺实在是棋错一着。
面对公众的声声质疑“少林寺是否有权公布这些秘方”,郑霞很明确地表示:“从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角度来讲,少林寺公布秘籍无可厚非。”法律上没有规定一个团体不能公布他们所掌握的文化遗产,只要经过集体认同,公布确实属于本团体的东西,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在互联网上向全世界发布少林药方和武功秘籍,这并不构成泄密。“这些东西与国防、尖端科技都没有关系,而且从四下的评论来看,公布的所谓秘方都是些不痛不痒的东西。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完全没有问题。但从保护少林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公布秘籍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办法。”她如是说。随着秘方的公布,这些资源就成为社会共享的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那么就没什么知识产权而言了。“这跟保护遗产,维护知识产权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对此,周林的建议是:在决定公开秘籍之前,少林寺应该为自己有价值的遗产申请专利。“这样起码在20年以内,少林寺都拥有这些秘籍的所有权,不会出现争相注册等混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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