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鸡与“吉”谐音,是阳性的象征,人们认为太阳的升落与鸡有关,雄鸡一鸣,太阳驱散阴霾。我国古代民俗中,长期以来还有专门把发式做成鸡的形象顶在头上。传统文化中,凤凰也是以鸡为原型创造出来的,同样也是生命和阳性的象征。在传统绘画、刺绣、剪纸等艺术中,鸡与凤凰的形象常与牡丹相伴,如“金鸡踩牡丹”、“凤凰戏牡丹”等纹样,都表达了自然阴阳和谐的状态。
-汉族民间有立春日佩戴“迎春公鸡”的习俗,流行于山西北部以及山东一些地区。迎春公鸡又称春鸡,是立春前年青妇女们用碎布缝制的佩饰物,挂在孩子身上。春鸡用纸底花布裹棉花,形同菱角,一角尖端缀花椒仁作鸡眼,另一角缝几根花布条作鸡尾,春鸡钉在孩子的左衣袖上,有新春吉祥之意。一般在正月十六到庙会上将布鸡扔掉。未种牛痘的孩子所佩鸡要衔一串黄豆,几岁串几粒,称作“鸡吃痘”。
-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都去争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青年男女往往用草去追打他们的意中人。这样,“踢鸡”又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
-旧称夏历正月初一为鸡日,流行于湖北、湖南、浙江等地。是日,人们看天气阴晴占当年养鸡业是否兴旺,晴主育,阴主灾。此日戒杀鸡,忌打骂鸡,喂鸡也较平时精心,以求其繁衍兴旺。
-汉族民间时兴在端午节佩鸡心袋,亦称“端午袋”,流行于浙江金华地区。五月初五,人们用红布制成小袋子,形似鸡心,内装茶叶、米和雄黄粉,挂在小儿胸前,以驱邪祈福。“鸡心”和“记性”谐音,民间以端午节小孩挂了鸡心袋,读书记性好,将来有出息。
-古代汉族有“杀鸡”的岁时风俗,流行于浙江金华、武义等地。每年七月初七,当地民间必杀雄鸡,因为当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若无雄鸡报晓,便能永不分开。
-河南一些地区在夏历十月一日要杀鸡吓鬼。传说是阎王爷放鬼,至来年清明节收鬼。民间以为鬼怕鸡血,鸡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杀鸡吓鬼,以为可使小鬼不敢入阳宅,俗语称:“十月一日,杀小鸡儿。”
-旧时陕西扶风一带流行带布鸡的岁时风俗。每年正月二十日以后,民间作母亲的常用花布缝制小布鸡,给孩子戴在胳膊上,以为如此能使孩子一年不生病。
-旧时河北、山东等地婚姻习俗中,以长命鸡为象征吉祥如意的聘物。临近新娶,男方备红公鸡一只,女方备肥母鸡一只,母鸡表示新娘为“吉人”。出嫁时,女方所备的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随花轿出发,并要在公鸡未啼鸣之前赶到男家,俗信公鸡还在睡觉,母鸡未睡,寓以气势压倒公鸡,及今后不受男人欺侮之意。男家将公鸡交给抱鸡人,把这两只鸡一起拴在桌腿上,并不时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民间以为这是妻子以后制服丈夫的象征。这两只鸡不得宰杀,故称长命鸡。
-东南沿海一带流行“公鸡拜”的婚俗,这是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的一种仪式。在海边或海岛上的渔民,男女两家择定婚期后,在成婚当天,如新郎出海捕鱼遇上风暴,不能如期赶上吉日良辰,男家便用公鸡行拜堂礼。由小姑或伴郎手提公鸡,按捺鸡头和新娘交拜。拜堂毕,在公鸡颈上悬一条红布,并将鸡关进洞房,以饭食喂养。待新郎出海归来后,才将公鸡放出,故当地民间有“阿姑代拜堂,公鸡陪洞房”之谚。
-东乡族有吃鸡娃的婚俗,流行于今甘肃地区。结婚日,新郎和迎亲队伍来到女家,女家必以烤全羊和鸡娃盛情款待。“鸡娃”即鸡,吃鸡娃时有一定的规矩,将鸡分成十三部分,鸡尾最尊贵,只有最年长、最尊贵的客人才有资格享用。
-台湾地区有一种特别的婚俗,叫引路鸡。女家事先选购一只健壮、即将下蛋的母鸡和一只刚会啼叫的公鸡。到姑娘出嫁这一天,父母要扯两条九尺长的红绳,一头绑住母鸡的脚,一头捆住公鸡的脚,然后抱进一个大的新饭篮中,由女傧相带到新郎家。进门后则改称“公婆鸡”或“夫妻鸡”,用意是预祝新婚夫妇和睦相处,恩爱到老。还有一种寓意是,鸡有五德(文、武、勇、仁、信),象征今后为人之妇须效法鸡德,而那九尺红绳则隐喻“长久”之意,当新娘入洞房后,媒人或姑嫂赶紧上前松绑,将“公婆鸡”放到婚床底下,如果“鸡公”先出来,人们呼喊:“头胎生男孩”。如果“鸡母”先出来,则呼喊;“先生阿姐再招弟”。
-浙江一带流行“宰鸡”的婚姻风俗。新郎前去女家迎娶,女家在地上铺-块白布,让新郎在上面宰鸡,但不准将鸡血溅在布上,否则罚酒,滴几滴血则罚几杯酒。杀鸡时,女家故意相撞新郎,有经验的新郎则可应付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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