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在北京团会议上批评了少数部门敷衍代表监督和议案、建议、意见的问题。他表示,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凡是交办给“一府两院”的代表议案,部门主要领导必须签字。
于均波说,议案、建议和意见凝聚了代表们大量心血,许多人大代表每年都为此做了许多走访调查工作。目前,有少数部门应付代表,往往回答几条交给代表就了事;甚至办没办、怎么办,部门的领导都不知道。因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要求,凡是交办给“一府两院”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部门主要领导必须签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监督这方面的问题。
对于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责,于均波重点谈到了监督实效的问题。他说,过去代表在监督检查政府部门的工作时,往往看到的都是好的方面,因为一些部门在代表没去之前就开始准备。而从去年开始实施代表暗访后,就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政府部门的问题,也包括下属单位的问题。因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采取明察暗访和舆论监督及群众监督相配合的办法。对于监督出来的问题,由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这给被曝光单位的压力是相当大的,这样能促使他们及时改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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