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报消息,3月22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受贿案。55岁的马德被法警带上法庭。中等微胖的身材,配一副金丝边眼镜,黑夹克,黑皮鞋,看上去是一个官员形象。马德走到审判台前,突然向旁听席深鞠了一躬。
公诉机关指控,马德于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负责包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等工作中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603万余元。在一天的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7人对马德贿赂的事实逐一进行了详细调查。
记者注意到,马德受贿大致可分为两类,在担任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期间,受贿主要是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在任绥化地委书记、绥化市委书记期间,受贿主要是为他人的提拔、留任、重用说话。
庭审中,马德回答提问始终语调平稳,不时可以听到他向法庭这样交代:“回家后,我爱人把他送钱的事跟我说了,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实际就是默许了。”
“他送我钱的目的是为了跟我拉关系,支持他工作,也为以后想让我提拔使用。”
“我爱人问我钱怎么办,我没表态,我爱人说要不寄到北京孩子那儿吧,我说可以。”
“第二次为啥没退钱?因为我想下次再生病时如果退休了就没人送了,就收了。当时有一种灰颓的思想。”
公诉人员也称,马德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并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具有认罪悔罪表现,请法庭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我有一个书面的,”马德在作最后陈述时拿出一张纸念起来:“今天我在法庭接受审判是罪有应得……”
“我出身农民家庭,没念过书,没有党和国家的培养我一无所有。”当念到此处时,一直显得很平静的马德突然声音哽咽起来。
无意怀疑这样一个事实: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马德心中一定是悔不当初。然而,面对他的背影,人们也不禁想问一声,悔恨为何总是来得这么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