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委获悉, 2005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今年教师职务晋级,除了对教师的专业素质有严格要求外,还突出了师德标准的要求。市教委明确要求,对出现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关于2005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今年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审中,对不讲职业道德,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并在单位、学生或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要“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据了解,本市在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中提出的这两条“一票否决”的规定,是对教师师德标准和教师素质的最基本要求。因为一名合格教师不但要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一定的专业创新能力,更要有为人师表的道德素养。学生、家长如发现教师出现违规行为,可向学校所属区县教育人事部门反映。经查属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另外,对在教师职务评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停报三年。
此外,在规范教师行为方面,本市红桥区教育局还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七条底线要求》。其中包括不准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把学生轰出教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准乱办班,乱收费,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将手机、传呼机带入课堂,不在学生面前吸烟等。
河北区中小学也实行了加强师德建设的“十忌”、“十禁”、“十提倡”的规定,要求老师忌说刺激性、侮辱性、蔑视性、过激性、恐吓性、指责性、训斥性、污秽性、不负责任的和告状式的语言;同时禁止老师为本校学生做有偿家教,或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课以及利用工作之便让学生家长为个人办私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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