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产自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浙江、四川、广东、广西、海南10个省、市、自治区24家生产企业的水果罐头、肉类罐头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15个批次质量不合格。其中,水果罐头10个批次质量不合格,肉类罐头5个批次质量不合格。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罐头时要注意“三看”。
据了解,此次监测8个批次水果罐头检出甜味剂。5个批次肉类罐头淀粉含量超标。3个批次水果罐头糖水浓度或可溶性固形物不符合标准要求,1个批次肉类罐头复合磷酸盐超标。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罐头,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此外,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罐头时勿忘“三看”,一看罐头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二看瓶装水果罐头内容物块形是否完整、有无异物,糖水是否混浊;三看肉类罐头上下底盖是否平整,是否因微生物繁殖,产生气体,底和盖向外鼓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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