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来关注欧典的消息。欧典事件被曝光后,欧典企业的总裁阎培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采访当中,他否认欧典是在欺骗消费者,说是因为自己宣传有误。昨天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我们听听消费者是怎么说的。
对于“欧典”自称是1903年创办的百年德国品牌,欧典企业总裁阎培金的解释是,这是宣传表述不准确。接受采访的消费者普遍认为,这是一种轻描淡写的说法,欧典在各类广告和散发的宣传材料中,白纸黑字,都把自己扮演成了一个德国百年品牌,宣传表述不准确的说法,仍然在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欧典解释说是因为企业宣传出现了失误你怎么看?它应该是假的,不是不准确,它有点矫情了。消费者我认为它属于一种欺诈行为,并不是说不准确。
对于欧典负责人对消费者退货设置前提条件的表态,消费者认为,仅凭商业欺诈一条,消费者就有权退货和索赔。消费者:我肯定找它退货啊,找它赔偿啊。但企业说,如果质量没有问题就不退货?那不对啊,你本身就是欺诈啊,不给退是不对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手段。消费者那肯定要投诉,肯定要给个解决的办法。
法律界人士质疑欧典说法
刚才是消费者对欧典的态度,那么法律界人士是怎么界定欧典的行为呢,我们下面来看一看两位律师的观点。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初步可以认定是虚假广告,他自己辩解是宣传不当有误,那么不当是肯定的,涉嫌虚假宣传。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广告费的一到五倍。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不管字眼怎么说不会引起歧义,大家一看会理解成他就是德国的企业,他的产地就是德国,应该不是表述不清,这就是一种虚假宣传。
欧典公司表示在工商部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消费者可以退还商品,前提是要有质量问题,对这种说法,岳运生律师表示这种说法不正确。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这个我不这样看,因为作为消费者权益法里面,消费者有知情权,你如果做了虚假宣传,我是基于你的宣传买了你的产品,我就有权力要求退货。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他可能要承担三个方面的责任,最严厉地是被吊销营业执照。
欧典编后
就在昨天,欧典又拿众多媒体涮了一把,他们通知很多媒体,说昨天上午在欧典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谁知记者早上九点赶到,却被通知改在下午,下午又没开成,最后就取消了。被涮的记者感慨地说:欧典到底还要忽悠到什么时候呀。稍后的马斌读报中,您还能听到各家报纸对欧典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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