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成果突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在全国前列。随着近期武清区已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市受益农民总数已超过120万人。按规划,到2007年,本市有农业的区县都将建立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据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4年,本市第一批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区县有静海县、北辰区、大港区、东丽区4个区县。4个试点区、县全部594个村中,已开展合作医疗的村有515个,占86.7%;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到50多万人。随着西青、津南、汉沽、塘沽、武清等区的加入,本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区县已超过8个。据了解,今年武清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个试点乡镇共吸纳参合人员49518人,参合率为67%,筹集资金615.2万元,目前受益农民人数已超过6000人。该区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原则,从7月1日起在4个乡镇的6所医院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所筹资金中,提取风险金30.76万元;建立家庭账户153.5万元;用于门诊输液报销、生育补助和住院报销的统筹资金430.94万元。截至目前,该区参合农民共划卡7500人次,消费卡内金额13万元。住院报销和门诊输液报销以及生育补助共224人,报销金额8.18万元。
据了解,目前在本市西青等区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只要交纳30元,就能在一定额度内,按一定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有关区县卫生部门还重点实行了参合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加大了医疗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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