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宿州市委了解到,在宿州眼球事件中严重违规并被撤销“二级甲等医院”称号的宿州市市立医院,经过一年的认真整改,有关部门重新批准其为“二级甲等医院”。
据卫生部的通报,2005年12月11日,安徽省宿州市市立医院发生10例接受白内障手术治疗的患者眼球医源性感染,其中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的恶性医疗损害事件。经调查,该起恶性医疗损害事件是由于宿州市市立医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造成手术患者的医源性感染所致。该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卫生厅研究决定:取消宿州市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宿州市委、市政府对宿州市卫生局局长、宿州市市立医院院长等1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部分责任人被判刑。
宿州市委通报说,眼球事件发生后,宿州市市立医院社会信誉急剧下降,医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职工思想一度低迷。医院新的领导班子迎难而上,把管理的主攻点放在医疗质量控制和环节治理上,全面纠正管理漏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技术操作规程。该院根据医疗安全涉及到的环节,层层建立责任制,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先后查处五起医疗违规案件,对31名医务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实行严格的医务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清理无执业和注册资格的医护人员14名,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配合整顿活动,宿州市市立医院还开展了医院管理年、创建诚信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三项活动,院风院纪得到明显改善。经安徽省等级医院专家评审团和安徽省卫生厅认定,该院重新被批准为“二级甲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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