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第五届天津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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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学文 |
边学文同志,男,35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副处长,也是目前我市检察系统最年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自1996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分配至二分院公诉处工作以来,十年间,经过组织上的精心培养和他个人的不懈努力,从一名普通的科员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品格高尚的检察干部,多次荣获市级、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新长征突击手、优秀检察干警、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2006年4月,由于成绩突出,年仅34岁的他被破格提拔为公诉处副处长。
从事检察工作十年来,边学文同志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出色的办案能力,严谨的执法作风和严明的工作纪律,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肯定,被委以重任,先后审理了原湖北省省长张国光受贿案、程某某等十二人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何某等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张某冒充检察机关干部及律师身份诈骗钱财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无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高检院及市院领导的好评。
在办理赵某某等四人绑架案时,边学文同志主动听取被害人李某某的意见,在依法调取了大量证据后,追加罪名提起公诉,并当庭建议法庭对三名被告人从重处罚,最终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被害人李某某专门致信市检察院领导,感谢检察机关为其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在办理犯罪嫌疑人苏某故意伤害案时,边学文同志严审细查,使公安机关在补查证据过程中,发现了本案被害人重伤系他人所致的事实真相并将真凶抓获,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何伟等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时,边学文同志会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利用周六、日时间远赴山东威海调查取证,在不到三周时间就将这起有着国际影响的重大案件审结并提起公诉。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等二人飞车抢夺案时,边学文同志重点阐述了此类犯罪的特点及其社会危害性,建议法庭对二被告人依法从重处罚。并当庭通过媒体呼吁有关金融机构加强内外的监控、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储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还提醒广大市民在存取巨额现金时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城市快报》等媒体以“本市最大的飞车抢包案开审 公诉人当庭建议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徒刑”为题对此案进行了大幅报道,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法院全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
边学文同志勤于学习,乐于钻研,不仅一次就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还取得了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先后撰写了《“事后受财”行为的刑法评价》等20多篇文章,发表在《中国检察论坛》等刊物。在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比赛中,凭借扎实出色的公诉水平,连续三年蝉联天津市“十佳优秀公诉人”冠军,并于2006年11月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2005年和2007年两次被天津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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