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劳动监察部门将严厉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等行为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与12333统一受理全市劳动者举报
-积极推行“一诉全查”制度
-建立优先查处制度
-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
-扩大书面审查覆盖率,增强专项检查针对性
今年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采取五项措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今年本市将重点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等行为严厉查处,全面维护劳动者的就业、劳动合同签约、社会保险权益。
一是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与12333服务平台建立稳固的长期合作,统一受理全市劳动者举报。由服务平台将举报信息传输到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将举报案件分流督办。投诉案件实行窗口受理制度,实现网上指派督办,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的案件要全部上网。
二是积极推行“一诉全查”制度。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将举报投诉的热点问题,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中之重。凡是举报投诉案件优先查处,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举报投诉案件不仅对举报投诉内容加以查处,还对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建立优先查处制度。对于群体案件、实名举报投诉、拖欠工资及市转案件要优先查处。群体案件和拖欠工资案件要求当日展开调查,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对实名举报案件和市转案件,要求7日内展开调查,15日做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反馈。
四是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动态监管。重点对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私营经济组织、写字楼内用人单位实行日常巡查。
五是强化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功能,积极扩大书面审查的有效覆盖率,增强专项检查的针对性。今年第一季度要集中力量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治理专项检查,第二季度要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第三季度要开展农村地区“四小”企业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第四季度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保险扩面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工作安排在第三季度初期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