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能源管理机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根据国务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我国拟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根据有关方案,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这主要是基于近5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对能源安全和能源综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升,国家能源战略决策被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而现有的能源管理模式难以服务于这些需要而提出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说。
过去5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上升。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能源消费国。石油进口量不断上升,对外依存度已接近50%。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能源利用效率偏低。能源资源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然而,我国自1993年能源部撤销后,统一制定能源政策和规划的权威机构一直缺位。目前,涉及能源管理和监管的职能分散在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国防科工委等多个部门中,管理交叉和缺失并存。为了增强国家在能源领域的统一规划,国务院在2005年设立高层次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能源发展下一步还面临着很多挑战。”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说。
叶荣泗分析说,当前我国能源领域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如何管理能源,产权多元化如何推动,市场准入和价格机制方面的改革如何推进,都有待突破。此外,能源政策体系有待建立完善,能源结构离又好又快发展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储备体系急需建立,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暖任务很重。
“这都需要一个综合性、权威性的部门统一管理和推动。”叶荣泗说。
冯飞分析说,由于能源管理涉及生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引进和创新,以及财税、价格、国内国外等方方面面,成立高层次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主要是发挥跨部门的协调议事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指出,综合的能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宏观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发展战略,按照程序出台相关能源领域的法规、政策,提出相关法律草案。政府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情,要让给中介组织和企业去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经天亮说,希望新成立的能源管理机构能够科学地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针对不同能源行业特点提出科学的目标和规划,有序指导能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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