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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今日开始网上预报名,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司法考试有三大亮点,大三学生和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则采取二次出证方式。
与往年司法考试不同的是,今年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天津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tjsf.gov.cn下载)作为学历凭证报名。继2004年允许港澳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后,今年首次允许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一样,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今年司法考试的准考证采取两次出证的方式。即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并发给带有照片的准考证主证,经司法行政机关复审报名资格后,生成带有报名人员参加考试的考点学校名称、考场号和座位号的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于主证上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
我们学校不给大三学生开证明,说对于将来的事学校不能证明,这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