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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哈尔滨市上调热费价格之后,近日,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市也确定从今冬供暖期开始,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每平方米单价上调3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26元调整到29元;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用热价格单价上调5元,即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30元调整到35元。
作为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其中供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面积2100万平方米,占供热总面积的70%。今年以来,由于煤、电、水等供热主要成本价格不断上涨,特别是煤炭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已造成供热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攀升。
针对当前的供热形势,10月12日,齐齐哈尔市物价局专门组织召开了热费调整价格听证会,对“煤热价格联动暨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予以听证审议,与会代表对这一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供热价格调整进行了讨论。当地供热协会提出的调整意见是供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上调4元,供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用热价格上调5元。
齐齐哈尔市政府在热费价格听证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并同意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最终确定:居民住宅和机关事业单位用热价格每平方米单价上调3元,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用热价格每平方米单价上调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