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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案情。
生擒案犯。
解救人质。
抓捕归案。
2008年11月28日,河南省沈丘县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年仅19岁的犯罪嫌疑人张存立采取绳捆、镰刀押脖等手段将其父张振国控制在家中,并向其母追加索要5000元。事件发生后,河南总队周口市支队出动,在联指的统一指挥下,与沈丘县公安局密切配合,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镰刀1把、铁棍1根,成功解救人质,我无一伤亡,弹药无损耗。
犯罪嫌疑人张存立,男,1989年3月出生,沈丘县卞路口乡张保园村人。2003年秋,张存立到山东打工,期间受到新疆扒手团伙控制、传销组织洗脑和恋爱失败的刺激。2008年11月14日,张从山东跑回家中,向父母索要现金欲外出“创大业”,其母外借5000元现金给他后仍不满足,于11月27日上午11时许,采取绳捆、镰刀押脖等手段将其父张振国控制在家中,并向其母追加索要5000元,扬言如不满足要求,将杀害人质。
28日13时30分,沈丘县公安局接到张母报警后,副局长卢克带领30余名民警前往处置,经多次劝说无效后,县公安局于18时20分要求武警中队派兵处置。
周口支队接到报告后,支队长丁清卫、政委张道诚迅即命令参谋长卢刚带作训股长甘学武、参谋孙健、管理员时广进携带枪弹、防暴弹、夜视仪、潜望镜、撞门器、伸缩梯、软管窥镜、强光灯等装备器材前往处置,同时命令沈丘县中队中队长陈俊彬带领7名官兵,携带装备器材,与沈丘县公安民警到预定汇合地点集结。
19时50分,卢参谋长率领参战官兵到达案发地,迅速与沈丘县公安局领导组成联指,了解案情、察看地形、研究制订处置方案。据侦察,案发地为坐北朝南四合院,堂屋东西各有一间厢房,案犯将人质劫持在西厢房北侧的床上,情绪十分激动,并通过窗户不停向外观察、叫喊,气焰十分嚣张。卢参谋长向联指提出三套处置方案:一是利用其好友、家人劝说,使其主动放弃犯罪,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二是在案犯所在西厢房东门、南窗布控,利用案犯夜间熟睡之机,突入抓捕,解救人质;三是伪造处置人员全部撤走假象,参战官兵在堂屋内设伏,利用其母为其送物品、案犯开门之际,迅速突入房间将其擒获。联指决定按第二套方案实施布控。
20时04分,卢参谋长将参战官兵分成突击、观察、警戒三个小组。突击组由甘股长带孙参谋和沈丘县中队两名士官,携带应急棍和强光灯在堂屋与西厢房的门口处隐蔽设伏,伺机抓捕,解救人质;观察组由管理员时广进利用软管窥镜、夜视仪等器材,对案犯藏匿屋内情况进行侦察;警戒组由陈中队长带5名战士负责对张家周边严密封锁,并疏散围观群众。
20时09分,案犯向其母索要身份证,联指分析,案犯有准备逃走动机,决定实施第三套处置方案。案犯母亲找到身份证后,要求其打开房门出来拿证件。案犯十分警觉,拒不开门,要求将身份证从窗户扔进去,其拿到身份证后立即关掉了屋内灯光。
20时20分,案犯又要求其母送打火机吸烟。20时22分,在联指授意下,其母让案犯开了灯,并告之家里没有任何人,案犯放松警觉,准备开门出来。卢参谋长示意突击组做好突击准备,在案犯开门一刹那,孙参谋一手用强光疝气灯照住案犯双眼,趁案犯尚未反应过来,一手持应急棍将案犯打倒在地,参战官兵迅速将其生擒并带离现场。
抓捕中,参谋长卢刚亲临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支队长丁清卫、政委张道诚不断给参战官兵加油鼓劲,极大地鼓舞了官兵士气。处置中,参战官兵与公安机关密切协同,作风顽强,英勇善战,敢打必胜,展现出了武警部队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公安局领导和地方群众的一致好评,纷纷称赞武警周口市支队官兵是“克敌的铁拳,人民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