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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警察提前踩点法院
重庆第一中院首先审理的是杨天庆涉黑团伙案。今日上午,旁听的市民、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公检法人员、媒体蜂拥而至。
法院对所有旁听人员进行严格的安检,禁止携带手提包、手机、录音设备等物品,要求提前一个小时到达法院进行安检。
根据重庆高院的规定,法院大门和法庭大门将设置两道安检程序。
由于涉黑案件审理时间长、庭审驾驭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审判人员的生理、心理以及业务能力都是很大的挑战。各个中院都组织了专项培训,确保审判人员的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在做好时间准备、人员准备、心理准备、专业技能准备的基础上,各个中院均成立了“打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审理组、押解组、处理突发事件组、警戒组、安检组、后勤保障组等多个工作组,以确保审理工作有条不紊。
一中院审判大楼旁边是法院小区,记者了解到,届时囚车不会走法院正门,而是从法院小区进入车库,经押解通道将犯人押送至法庭。值班保安笑说:“你们记者真是一拨一拨地来,前些天就有记者来过了。”
让人意外的是,提前“踩点”的不仅有记者,还有公安人员。昨日下午,一名重庆市公安局的警察进入审判大厅。面对记者的追问,他对打黑相关情况三缄其口,只说了句:“估计明天会提早押解。”便钻进警车扬长而去。
煤老板养“小弟”为非法采矿卖矿保驾护航
老大杀人未成年人顶罪
今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南川区法院开审刘钟永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本案22名被告均为南川本地人,主犯刘钟永曾两次入狱,其手下成员中也有数人有前科。其中,年龄最小的袁礼、陈桃、龚川都出生于1990年。本案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多达19项。
据了解,本案的罪名除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外,还包括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
从2006年开始,刘钟永在南川区三泉镇龙凤村等地无证非法开采小煤窑。为了保护非法利益,刘钟永先后将郑新、袁礼、陈桃以及程鑫、刘长兵等人收为“小弟”,并在南川区多处租房提供给“小弟”集中居住,并为他们提供房租和生活费。同时,他们还准备了砍刀、腰刀等凶器,纠集王杭生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刘钟永还私自开设小煤窑。在他的小煤窑中,先后有三人死于矿难,都被其以十多万元的价格“私了”。
2008年3月25日,刘钟永、霍力军等二十多人在南川区东方市场一家歌厅唱歌喝酒。次日凌晨,龚川认为在歌厅唱歌的聂道华歌声太大,在刘钟永的指使下,郑新、袁礼等人持腰刀对聂道华乱捅乱砍后即逃离现场。聂道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聂道华身上刀伤有26处之多。
当天上午,刘钟永得知聂道华已死,便召集郑新、袁礼、陈桃、杨功兵等人商量对策。刘钟永说陈桃、龚川、袁礼是未成年人,自首不会重判,遂指使陈桃顶替郑新去自首。之后,刘钟永、杨功兵便亲自传授龚川、袁礼、陈桃“秘诀”,并订立了详细的攻守同盟。
两天后的28日,刘钟永便给了龚川、袁礼、陈桃各20000元。当天下午,他们三人到南川区公安局投案自首。2008年10月29日,陈桃、袁礼被南川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龚川则获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