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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渠哲醉酒驾警车撞死行人一案,经过办案民警连续4天的调查取证,事实已基本清楚,肇事后逃逸的渠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调查,10月14日下午3时30分,渠哲驾驶一辆警车,行驶至南阳市第21小学附近时,将市民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渠哲驾车逃离了现场。经医院抢救无效,王某于当日下午死亡。
当日下午6时许,渠哲带着肇事警车在单位同事的陪同下到公安交警事故大队投案。民警对其血液检测后证实,渠哲属醉酒驾驶。当晚,渠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