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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孟某等98人全额发放了共计440万余元的拖欠工资。孟某等人激动不已,送来一面火红的大锦旗,赞扬法官们“据法理,宽严有度平民怨;秉正义,德才兼备佑国安”。
据悉,孟某等98人既有北京市民,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分别系北京世纪富原燃料电池有限公司和富原先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员工,从2004年开始工资就一直被拖欠,还要自掏腰包支付保险费。经仲裁委裁决,上述两公司被要求支付孟某等98人工资、补偿金和保险费。
裁决生效后,两公司没有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孟某等人向公司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得知,两家公司拖欠了很多债务,除员工工资外,还有工程款、抵押担保借款以及电费等等。这些大额债务纠纷均在北京一中院进行审理和执行,全部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两块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均已被查封。经公开拍卖,法院拍得5100万余元。面对公司拖欠的大笔债务,员工的心很凉:5100万元够偿还债务吗?我们的血汗钱还追得回来吗?
得知两家公司拖欠98名员工工资后,北京三级法院立即采取一致措施,全力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意发出指定执行裁定,要求北京一中院将98名员工的执行案一并执行。
指定执行裁定12月3日刚刚下达,北京一中院执行法官立即就财产拍卖款制订了详细的分配和发放方案。由于拍卖款尚不足以全额支付全部债务,需要按比例清偿,为了保证员工工资能够得到全额偿还,法官决定按照法律规定在拍卖款中优先、全额偿付员工工资。
北京一中院在新年之前将老百姓的血汗钱执行到位、全额发还的行为,赢得了员工雷鸣般的掌声。发还现场,一位员工代表举着感谢信激动地说:“我们知道这只是法院上万件案件中普通的一件,但是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却牢牢树立在我们98名职工和众多亲友心中。我们对法院更加信任,对法官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