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假期。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201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