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被控贪污领导人“外交零用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陈水扁无罪。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9月22日起诉“机密外交款”案,指控陈水扁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访”机会,将台当局“外交部”每次提供给的10万美元零用金,均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其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至于陈水扁家涉及的公务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等四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将于11日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