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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无疑是世界列强送给本土企业家和员工的礼物。
早前,当世界500强送来订单的同时,还派人到企业检查员工薪资待遇、宿舍大小时,我们的企业家张大了嘴巴,脑门上都是问号:“又一个贸易壁垒?”
渐渐地,大家认识到,这叫“供应商行为准则”,是进入国际市场必须遵守的规则,更是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必须遵守的责任。
如今,杭州正在着手制订一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这在省会城市还是首例。
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如此解读制订《体系》的意义:不要老是抱怨西方国家给我们设置贸易壁垒,企业行为要与国际接轨,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
他说,当企业承诺做到《体系》提出的要求时,就等于拿到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体系》(征求意见稿)由市总工会牵头,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起草。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姚先国介绍说,《体系》(征求意见稿)总分1000分,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为市场责任(220分)、环境责任(300分)、用工责任(330分)、公益责任(150分)。每个大部分,都由数十条细则组成。
昨天,《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提交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都参加了这场讨论。
关于什么是“国际准则”,王金财举了这么一个例子:
萧山一家企业和德国的一家世界500强谈定了合作计划,按照萧山企业的方案,在原厂的基础上“嫁接”德国企业,这样可以马上开工生产,迅速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德国企业派人看了现场后,马上否决了萧山企业的提议。理由是,原企业对土地的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不符合他们的标准,所以必须异地建厂,按照他们的标准,从头开始。
在提交这份征求意见稿之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市总工会已经征询了劳动保障、环境、卫生、质监等多个部门的意见。
《体系》经过昨天的讨论,还将继续修改,修改后将向社会征求意见。
——“用工责任”,有如下规定:
“有详细的工资单,且按规定及时并足额发放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且每年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进行工资调整的,得5分;员工人均工资增长与上年度相比,高于杭州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得10分;员工人均工资增长率与上年度相比高于人均利润增长率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日平均工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完全执行病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一年至少一次(特殊岗位半年一次)定期为员工提供免费体检的,得20分;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免费体检的,得10分;没有按规定为员工进行体检或收费体检的,不得分。”
——“市场责任”,有如下规定: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实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每起减30分,不设上限。”
“对销售服务有完善的事后弥补制度(如:建立产品召回补偿制度、退货赔偿等),并能积极妥善处理的,得20分;销售服务有事后弥补制度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环境责任”,有如下规定:
“可循环使用资源消耗量占资源消耗总量比率高于上年度,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的产品在设计时,其有关原材料、产品寿命、能耗、环境污染排放以及产品报废时的回收处理方法符合环保要求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公益责任”,有如下规定:
就业人数增加率(与上年度相比)相比产值增长率,大于0.5的(或者产值负增长,就业正增长),得20分;就业弹性未达到0.5,但就业人数相比上年度有增加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使用童工、强制劳动、对员工采用侮辱性惩罚措施,发生经认定的重大事故(死亡、中毒、环保、安全生产、火警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长期恶意欠税(费),工商年检不通过,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采用一票否决的办法,不评分,直接归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最下位等级。
据《每日商报》记者童杭丽通讯员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