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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当前,一股低俗炒作之风,正变成某些媒体的“流行文化生态”,并逐步走上社会公共话题的前台。
从芙蓉姐姐的一夜走红到凤姐、“伪娘”的被追捧,从“拜金女”马诺的“被封杀”到养生专家身份的“被神话”,从各家电视台争夺收视率到火拼“相亲”节目……一些媒体在眼球经济的片面追求中,极尽恶炒低俗之能事,以爆炸性丑闻为卖点,淡忘了自身的角色和使命,不断地上演着形形色色无聊的炒作闹剧,变相地充当了网络红人包装者、推广者的角色,为低俗之风推波助澜。
毋庸讳言,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读者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作为社会个体,“拜金女”马诺、“伪娘”刘著、“凤姐”罗玉凤以及诸如“芙蓉姐姐”之类的网络红人,也有表达个性、张扬自我的自由。可问题是,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是否该为其提供炒作的舞台?承担着社会守望者和把关人角色的媒体是否应该以示丑为乐,肆意炒作迎合低俗趣味?
正如网友所说,假如没有媒体这个翅膀,“拜金女”们即便能量再大也飞不出个人的活动空间。更让人担心的是,媒体大肆炒作“宁愿在宝马车里哭泣,也不愿在自行车后座微笑”,以及“嫁人只嫁富二代”等畸形价值观,大张旗鼓地宣传“漂亮男子和漂亮女子我都要”的“伪娘”,会不会误导众多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在这样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功利思想的侵害下,在疯狂炒作、置媒体社会责任于不顾的情况下,我们能指望未成年人有怎样的道德修养?
记得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曾说过:“收视率是万恶之源。”这话也许稍过了一点,但却道出了时弊所在。倘若媒体一味地追求“注意力经济”,却忽视了社会责任,恐怕非但未能承担社会守望者的责任,反而有可能成为低级趣味的帮凶。显然,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不能出于利益考量,将一些风格怪异、品位不高的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推上前台,为其提供炒作的舞台。
大众传媒既然享用着公共传播资源,就应该将公共性和公益性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对大众进行人文教化的社会责任,这是全世界传媒行业的基本准则。即使在标榜“新闻高度自由”的西方社会,暴力、色情等内容,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诚如有论者所言,媒体的社会责任,恰恰体现在坚持正义公平的价值判断,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不是随波逐流。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利益诱惑下允中守直,是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应尽的本分,也是它受人尊重的根本保证。
在新闻媒体这种职业角色的社会期待之下,谁能更好地履行职业承诺,不盲目炒作,不浮躁,谁就会具有较高的职业信用和社会信任度。我们期待的不是哗众取宠的胡言乱语,媒体的生命力在于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拒绝恶俗炒作。(曾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