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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著名舞蹈家王堃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堃,原天津歌舞剧院副院长、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系主任。河西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01年6月至2009年6月,被告人王堃受聘担任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系主任,同时兼任舞蹈系招生评委,负责舞蹈系日常全面工作及舞蹈系专业招生考试的初试、复试的评分工作。2007年、2009年,王堃利用担任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系主任及舞蹈系招生评委的职务便利,通过舞蹈系教师贾某多次收受考生家长送予的人民币共计5万元。后经告发进一步侦查成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的涉案数额不属“巨大”,但此案被称为“案情复杂”。
起诉书记载,王堃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在今年1月27日,检方因涉嫌受贿罪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执行,6月1日,经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6月5日,再次取保候审,同日,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执行。6月18日,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王堃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案情复杂,于2010年7月18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7月31日,此案被公诉至河西区法院。
据悉,河西区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的指控能否被认定,王堃是否构成受贿罪,还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据报道,王堃是国家一级演员,曾任天津歌舞剧院副院长、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团委员,至今已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导工作几十年,出演过《石义砍柴》《峥嵘岁月》等100多个舞蹈作品,深受观众喜爱。上世纪八十年代时他获得全国第一届、第二届舞蹈比赛特别表演奖,还曾获天津市文艺创作奖、天津市鲁迅文艺奖金,并被中国舞蹈家协会授予“卓越贡献奖”。(记者高立红通讯员邢泉)
王堃多好的舞蹈演员呀。我看过他的石义坎柴可惜呀。这么大岁数不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