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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就是自焚,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记者见到了伤者潘立国。由于半侧脸颊、下颚、胸前、双腿等部位均被烧伤,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十分虚弱。但是讲起政府部门强拆和自己被烧伤一事,他还是表现得十分激动,“这栋两层的房子是我在2005年的时候购买的,上下两层都有独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一共146.9平方米,由于该地处于绥棱的繁华地区,我就在二楼开了食杂店,同时还出售冰激凌,所以在2005年末的时候,我花14万元将一楼加装了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建成了冷库。当时改建的时候我咨询了环保局,对方说不需要相关审批,其他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告诉我小面积并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库不需要安监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此后一直没什么事,直到2010年元旦前后。”
潘立国告诉记者,在没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现场评估的情况下,自家墙上突然贴上了拆迁公告,同时公告上已经将他的房屋进行了作价,总共15万元,而路对面的楼房门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于作价太低,他和周围的居民都没有接受。4月份开始,自称县里派来的推进组的工作人员开始将他叫到售楼处就拆迁问题进行协商,由于补偿不合理,所以协商一直没有什么进展。5月份,县拆迁办王主任表示按照相关文件拆一还一,门市一平米换一平米,拆冷库还冷库。但是10多天后再次商谈具体细节的时候,王主任突然改口,矢口否认答应还建冷库,并开始询问潘立国有什么拆迁要求,并且告诉潘立国,他们进行棚户区改造没有义务再建个冷库,回迁设计的门市房135平米一套,多余的面积可以换个住房或者车库,至于冷库本身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另外不光潘立国一家,拆迁的都没有补偿。
潘立国的爱人王淑艳表示,最后拆迁办只答应冷库给4万元赔偿,由于双方差距太大始终没达成协议,最后几次协商的时候,对方向潘立国夫妇表示,给开发商逼急了就要“掰牙”,“你看电视了吗?就是自焚也得把房子拆了,有你们哭的那天。”随后工作组不再和她家进行协商。事情一直僵持到7月份,当时仅剩潘立国夫妇家还没有被拆迁,另一家邻居已被强拆完毕。
02房主被烧伤后,强拆人员又冲了上来
7月30日10时30分左右,王淑艳下楼去买菜,刚打开家门就看到110、120、119等二三十辆车停在门外的马路上,害怕之余,她马上将二楼的门锁上,这时县拆迁办王主任下车告诉她,“今天拆你家。”
王淑艳告诉记者,当时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都没有穿着制服,全部为便装,也没有人向她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这时候有人说把门撬开,周围的人一下冲上来,有人砸玻璃、有人撬门。眼见门锁即将被撬开,站在屋里的潘立国立即将门顶住,此时破碎的玻璃和砖头四处迸溅,玻璃碴和砖头将潘立国划伤,看着身上流出的鲜血,愤怒的潘立国随手拿起旁边装在矿泉水瓶中用来清洗自家三轮车零件的汽油开始向楼下和门口挥洒,并拿着打火机警告楼下的拆迁人员,如果再继续打砸,他就要将汽油点燃。
经过多次警告,这些打砸的人才停手退到楼下。这时王主任走上楼,把手从门旁的窗户伸进去拽潘立国的手,两个人随后撕扯到一起,就在撕扯过程中,打火机突然点燃,被火撩了一下的王主任马上撤了下来,而潘立国立即成了火人,119随即开始灭火。看到潘立国身上的火被扑灭后,刚才打砸的人重新又扑了上来,满身是伤的潘立国被逼到了窗台上,于是他大喊,“如果你们再上我就跳下去。”这时人群中有人说撤吧,随后几十辆车和刚才强拆的人浩浩荡荡离开了潘立国家。此时突然有一个人将一纸《强制拆迁决定书》塞到王淑艳手中,并问她是否签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该人离开了现场。
事发后潘立国被送进了医院,由于当地医院表示烧伤严重治不了,随后潘立国被转到了哈市第五医院进行治疗。等王淑艳再回到家中时,家里已被停电,且电线被剪断。找到电力部门,对方表示“你们找政府吧”,而县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仅有5个字,“我们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