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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天津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7945元调整为8175元,提高23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215元调整为7435元,提高22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6.10元,提高0.17元;93号汽油6.58元,提高0.18元;97号汽油6.95元,提高0.19元;0号柴油6.42元,提高0.19元;负10号柴油6.81元,提高0.20元。(通讯员吴家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