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蹲过十几年监狱的赵某执迷不悟,释放后以“黑出租”拉活儿名义骗妇女上车行至偏僻处强暴,其因盗窃被抓关押一段时间后,再将魔爪伸向单独出行的女性。落网后他对强奸事实全部否认,但司法机关在违法人员DNA数据库中寻得铁证。日前,北辰区法院公开宣判,赵某又将面临漫长的铁窗生涯。
年近40岁的山东籍男子赵某,1991年因犯破坏通讯设备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5年被释放后,其不知悔改,为牟不义之财继续作奸犯科。2009年3月再次被抓,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5月,赵某因患肺病保外就医。同年8月,赵某又被逮捕,原因是他曾强奸两名妇女的真相浮出水面。
经查,2009年1月一天17时许,被害人阿芬(化名)在北辰区温家房子附近欲打车去火车站。赵某驾驶面包车停在她面前,以“黑出租”拉活儿名义把阿芬骗上车,驾车绕圈后停在一处偏僻田地。赵某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阿芬发生性关系,后将阿芬拉到另一处陌生马路后驾车离开。今年7月一天11时许,赵某故技重施,在北辰区景云路附近将被害人小玉(化名)骗上车后强暴,后让她在路边下车。事后,阿芬和小玉都报了案。经辨认,强奸她们的男子作案手段类似,左眼下面有颗黑痣,体貌特征与赵某一致。法医鉴定,嫌疑人遗留的人体细胞与全国违法犯罪人员DNA数据库中赵某的档案资料检索比对结果吻合。
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犯盗窃罪被判决宣告以前,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犯盗窃罪被判决宣告后,在保外就医期间又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与盗窃罪之刑罚实行数罪并罚。赵某系累犯,故从重处罚。虽其当庭对指控事实拒不供认,但有相关证据佐证,依法予以认定。
一审判决,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犯盗窃罪余刑1年6月,罚金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冯琳通讯员于翔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