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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于果、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于果认为,残疾人是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关心照顾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与飞机、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相比,火车对于残疾人来说,其安全性、方便性和经济性都要更高一些,是残疾人出行的主要选择。由于大部分残疾人的收入并不高,乘坐火车的费用对于残疾人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实行半价收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能够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符合残疾人的心理期盼,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虽然会减少铁路部门的收入,但却可以降低残疾人的出行成本,增加残疾人的出行机会,刺激残疾人的消费,从而进一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增长。
法律上早有对残疾人进行适当帮助的依据,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有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有关于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进行适当帮助和照顾的相关规定。
国家已经实行了对在校的大、中专学生乘坐火车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每学期可享受两次半价收取火车票票价权利的政策,伤残军警也享受这一政策,这一政策实施以来,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更需要得到关心和帮助,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也应列入这一政策的范围,以更多地体现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帮助。
建议:国家修改相关规定,将残疾人纳入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的范围,以减少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