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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叶苹黄安琪
“白衣天使”玩起“躲猫猫”、患者带着录音器看病……近年来,原本在同一战壕与疾病斗争的医患双方有些走向对立,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医闹”动辄大闹医院,成为社会管理一大难题。卫生部部长陈竺不久前提出,要创造条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等处理医患关系的新机制。那么,“第三方”调解能否平息“医闹”?
记者对海南近百起经“第三方”成功调解的医疗纠纷调查发现,有些确属院方负主要调查责任。比如,院方对病人病情估计不足,延误治疗,医院管理制度不严,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等。一些医务人员甚至因两个患者同音同名发错药物,造成严重后果。
患者对医学期望值过高则是医疗纠纷频发的第二重原因。此外,部分优质医院负担过重、医生欠缺沟通能力也是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
传统卫生部门的行政调解往往被打上“官医一家”的烙印;医患双方缺乏信任,相互协商则更难达成一致;走法律途径,医院拖得起,患者拖不起,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第三方”纠纷调解办法是当务之急。
专家表示,“第三方”调解取得实效,首先归功于它的“独立”性。海南省医调委就是一个由省综治办牵头,联合卫生、司法、公安、财政等10个厅局创建的机构,独立运作,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专业、科学”的特性,也是新机构赢得医患双方认可的重要因素。
专家指出,“第三方”调解赢得医患双方认可,新机制的关键环节是“调赔结合”。“要做到‘案结事了’,光调解是不够的,医疗纠纷后期的根本问题,就是赔偿问题。”海南省医调委副主任陈兴明说,保险是国际上最通用的风险管理惯例,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至关重要。
海南在公立医院强制推行医责险,也引起了医院“议论纷纷”,认为保费数额过高、医院压力过大。上海市律师协会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杨飞翔认为,目前直接立法将医疗责任险上升为强制保险仍存在一定的障碍,但可采用政府引导的方式推广保险,比如要求医疗机构有相当的保险预算,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等;完善保险条款,改变当前低费率、低保障的状况;让保险理赔事先介入,由保险公司代表医院参与医疗事故的处理。还有专家建议,在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需设置医疗意外险,院方和患方可通过医疗意外险,最大限度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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