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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日前,公安部统一指挥福建、四川、云南、安徽、广东等9省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彻底摧毁了9个危害极大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5名,解救被拐卖儿童89名。
20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一场认亲仪式正在进行。眼眶红红的老岑说起这十二年来的经历,几欲哽咽。十二年前,他的孩子还不满一岁就被人入室抢走,从贵州晴隆贩卖到福建。经过警方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帮助老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儿子。他俩将在这次认亲仪式上和另外四对家庭一起彼此相认。
而在同一天的泉州市福利院里,顶楼最大的一间房间里面摆着几张婴儿床,其中大部分是这次行动中解救的被拐婴儿。其中一名孩子是前一天下午在交易过程中被警方当场解救,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襁褓中还找到了防止婴儿哭闹的安眠药。
在这起行动中警方发现,参与倒卖倒买的还有村干部等,47岁的王某在安溪县参内乡坑头村当了9年的妇女主任、计生干部,她自己有4个孩子,却倒卖了4名婴儿。此外,公安机关在泉州市泉港区解救一名出生3个多月的男婴,买主是一对家境殷实的夫妇,而丈夫竟然是公务员,妻子经商,并且他们已经有1个10岁的儿子。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认为,单纯打击拐卖婴儿、解救被拐儿童,并不能彻底铲除此类犯罪。对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孩子的收养家庭加大处罚力度,才能从源头上斩断拐卖犯罪的链条:
陈士渠: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履打不绝的重要原因,对于买方市场的整治综合治理很重要,包括宣传,打击。目前依照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是按收买儿童妇女罪定罪处罚。但是刑法有一个但书条款,不阻挠解救、对被害人没有实行虐待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书条款的存在导致在现实中很多买主没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在这些拐入地会有一个示范效应,使一些群众误认为收买被拐卖儿童妇女不是一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