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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3年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现高起步,截至1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518.34万人,参保率达到96%以上,参保人数和参保率双双实现新突破。城乡居民医保连续三年实现全覆盖(按照国际保险行业规定,一项保险制度参保率超过95%以上即为全覆盖)。
近年来,本市经济增长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完善城乡居民保险奠定了经济基础,为将发展成果尽快实惠百姓,去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将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年内建立起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
政策调整后,2013年人均财政补贴资金接近430元,比例高达人均筹资标准的85.75%。增加补助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标准,广大城乡百姓将从2013年医疗保险制度中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由此促进了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截止1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达518.34万人,参保率达到96%以上,其中成年居民为312.27万人,院校学生及学生儿童206.07,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0.74%和4.16%。据了解,经过政策调整,今年财政再次增加了对医保的补助,2013年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总额将接近26亿元,人均筹资标准将达到500元,其中个人缴费71.17元,只占筹资总额的14.25%,政府补助人均接近430元,占人均筹资标准的85.75%。特别是我市城乡一体的“政策统一、经办统一、基金统一、信息统一”居民医保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制度优势在保障参保患者就医、结算等方面日益显现,“四统一”带来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安全规范的医保服务,已被城乡百姓广泛认可,融入日常生活。利好的政策,现实的实惠,方便的服务,促使本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5%以上,今年更是到达了96%以上,创造了历史新高,提前实现了国家医改制定的工作目标。(通讯员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