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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时
信春鹰
在立法工作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要求。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计划6月审议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调整到10月常委会会议审议。吴邦国委员长还专程赴灾区视察、调研,充分听取抗震救灾一线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总结抗震救灾的做法和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防震减灾法草案作了较大修改,仅条文就由原来的48条增加到93条,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发挥代表的作用,尊重代表的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都提出了数百件有关立法的议案或建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充分听取广大代表的意见,特别是重点研究多位代表提出的相关立法方面的议案和建议。对他们的意见在法律草案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能够采纳的尽量采纳,能够吸收的尽量吸收。
2003年至2005年,有57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2003年至2006年,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90件,2007年,湖南团30名代表则进一步提出了修改建议稿。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以该建议稿为基础,形成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2011年,34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11件制定住房保障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积极推进起草工作。
……
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
中国立法的大门已经向公众敞开。立法机关通过多种形式集民智、求共识。2008年以来,已经有30多部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已经成为中国立法的规定动作。
2006年3月,备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引起巨大反响。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目前(2010年)为止,也是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回馈意见最多的之一,一次就有20万条。之所以有那么多的意见,是因为大家对劳动关系里边的很多问题有话要说,这也表现了大家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关注,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国家的劳动者和劳动关系的各方对立法的关注。
召开立法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是立法机关听取公众意见的重要途径。
2005年9月27日,在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联合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重庆的农民工吴志才,以清晰的陈述,完成了农民工与国家立法机关的首次“面对面”。他给大家汇报每月“收支账本”后,建议适当提高个税减除费用标准。立法机关认真听民意,及时对审议中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修改和完善。
而正是由于坚持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才使得立法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才使得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才使得法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从这里出发,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将向更加宏伟的目标进发,古老而现代的中国,也将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全文完)
据新中国第一部立法文献片《铸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纪实》第五集(作者:廖文根)
文字整理: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