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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提起“龙凤”食品来,可是家喻户晓的名牌,其速冻食品备受消费者喜爱。某些不法厂家看重了这一“商机”,他们盯住“龙凤”这一金字招牌,使用仿冒商标误导消费者。10月16日,记者跟随天津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一举出击查获一起“傍名牌”案件,查扣侵权食品3861公斤。
“津龙凤”与“龙凤”仅一字之差
日前,市工商局检查总队接到投诉称天津市怡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津龙凤”食品涉嫌侵犯“龙凤”注册商标专用权,记者跟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北辰区双口镇的该公司,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后,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来到办公室对其有关财务账目和销售台账进行核查,调查相关食品的流通情况,一路直奔生产车间、包装物存放地和成品仓库,在存放成品速冻食品的冷库中,一箱箱已经装箱好的速冻食品映入执法人员眼帘,箱子上赫然印着“津龙凤”,记者注意到,“津龙凤”不但商标与“龙凤”一字之差,从字体上看也十分相似。
在冷库旁的一间库房里,执法人员又发现了一捆捆未经使用的“津龙凤”包装纸箱,在其余库房内,又发现了印有“津龙凤”字样的内包装袋。
现场查获侵权食品3861公斤
在现场,工商执法人员对侵权物品进行了查扣,经清点,现场共查获侵权食品3861公斤,包括牛奶馒头1977公斤、奶黄包1194公斤、红豆包690公斤,外包装纸箱3452个,内包装袋13074个。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三支队队长史俊杰及介绍说,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继续调查,根据流通情况对侵权食品进行追缴。
天津市工商局检查总队总队长丁新建告诉记者,“在著名商标‘龙凤’前加了一个表示地域的‘津’字,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这是天津子公司生产的龙凤食品,依据《商标审查标准》,这种行为构成了‘近似’,属于商标侵权行为,针对该行为,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没收侵权包装食品、追缴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工商部门:“傍名牌”坚决严打绝不留情
据悉,自2010年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以来,工商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商标侵权案件2342件,案值3397.19万元,罚没款1940.53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丁新建总队长表示,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商标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注意甄别,保留好相关票据便于事后维权,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拨打12315,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