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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日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经过近一年的发展、培养、检查、认定等具体工作,本市已对首批372家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进行了授牌,完成了2013年民心工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不少于200家的建设任务。
市工商局以宝坻区作为管理示范店建设的试点,以宝坻劝宝超市在全区设立的668个直营店和加盟店为基础,先行先试。此外,市工商局对大中型商场、超市重点加强电子台账管理,对食杂店重点强化索证索票可追溯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具体什么样?
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质量承诺、食品安全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经营自律制度。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书式、电子进货台账或粘贴“证票合一”票据等形式,如实记录购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证票合一”票据建档保存两年以上。乳制品、生猪产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
散装、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法定要求。在售、库存的食品未贴地、墙、顶摆放,未与非食品混放。冷藏、冷冻设备运转正常,温度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要求。
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如实记录检查、处置、销毁不合格食品情况,销毁过程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相关记录建档保存两年以上。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区)。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档案。
符合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条件,且被认定为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满一年以上的。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使用市工商局开发的食品可追溯电子管理系统。(记者 郭晓莹 通讯员王毅鹏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