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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昨天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此前李某某因强奸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后李某某和成年人王某提出上诉,另外3人虽未上诉,也作为原审被告人出庭。法庭审理从上午9点17分一直进行到晚上9点50分,庭审总时间超过12个小时。
昨天上午9点17分,北京市一中院官微称,“我院于今天上午9:17在西中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因该案部分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且涉及个人隐私,故依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中午12点43分,法院官微称,“法庭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并将于今日下午13时继续开庭审理”。
法院同时发布称,庭审过程中,法庭核实了李某某等5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李某某、王某及两人的辩护律师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在法庭主持下,李某某等人又回答了各方的发问。
晚上10点44分,法院官微发布,称“11月19日下午13时,我院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继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截至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
据法院发布,在下午的庭审过程中,李某某等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杨某的律师田参军对原审判决所列证据发表了相关意见。其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
法庭调查结束后,李某某等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杨某的律师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
李某某的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和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王某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3人的辩护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其中魏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另外2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田参军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李某某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休庭后,法庭安排李某某和魏某(兄)与父母进行了会见。(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