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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的进程中,天长市始终秉承“精打细算,开源节流”的原则,发挥“加、减、乘、除”四法效应,2013年6月荣获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发挥“加法”效应,提高利用效率。
一是抬高用地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提高开发区入园标准,调整亩均投资强度,对中小企业已不单独供地。
二是增加集约用地奖励。出台了工业企业集约化用地财政奖励办法,规定:工业企业履行用地控制指标并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其年亩均税收,分不同档次给予财政奖励。
三是扩大市场配置范围。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对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全部实行竞争性出让,并严格控制划拨供地。
发挥“减法”效应,减少粗放利用。
一是拆并农村粗放用地。积极争取和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近几年全市投资近8.5亿元,实施了37个批次的挂钩整治项目,拆旧复垦农村建设用地2.51万亩。
二是清理激活存量土地。加快土地二次利用,推进旧城改造和土地挖潜工作。对全市集中清理的闲置土地由政府收回重新出让,同时推进重啤集团、安缆集团等一批企业退城入园。
三是取消低效土地供给。减少一般性工业项目供地,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租赁或购买标准化厂房的办法解决生产用地。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标准化厂房。
发挥“乘法”效应,倍增推动合力。
一是确立政府责任主体。从2012年开始,天长市把集约节约用地与耕地保护一同列入各镇街以及两个省级开发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二是部门公众交叉联动。围绕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的要求,市政府明确发改、建设、财政等部门在推动集约节约用地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共同责任。
三是突出典型示范作用。每年按照一、二、三产业类型分别树立和表彰节地模式,并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全社会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交通要道、各开发区都能感受到节约集约用地宣传氛围。
发挥“除法”效应,扬弃传统模式。
一是废除价格主导的招商模式。不断修订调整招商引资政策规定,杜绝低地价、零地价招商,对投产后达到亩均税收的招商引资企业加大奖励补助,并对园区低效用地实行清算。
二是消除重批轻管的管理模式。建立了用地供后公示制度、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实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
三是破除被动应付的执法模式。认真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连续三年实现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连续两年荣获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