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就算没有结婚证,也可以为孩子办理出生证、上户口——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出生证新规”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质疑,不要结婚证和生育证,就能给孩子办出生证明合法落户,那是在怂恿“未婚先孕”“婚外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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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现象的存在,与开放出生证办理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未婚生育可办出生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婚外生育”、“未婚先育”是当代社会婚恋观多元化的客观结果。换个角度来看,“未婚生育可办出生证”也减少部分未婚妈妈堕胎行为,其核心价值“找回生命尊严”得以进一步体现。 当然,未婚生育可办出生证,可能会有人钻空子多生多育,因此,新规的实施,还需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对违规的超生、“代孕”等行为,应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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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支持无条件办出生证,是因为一纸出生证明背后,关系到那些“违规”出生的婴儿,比如非婚子女和超生子女的权利问题。人人生而平等,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及工作权利。然而,非婚子女或超生子女因无出生证,也就没有落户的资格,而一个没有户口的婴儿,今后在上学、就业、结婚、购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会面临一系列困难,而被边缘化。孩子是无辜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人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其作为公民的权利就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即使他是在父母违法、违规、违反道德的情况下出生的,也不应因父母的过错而被“株连”,承担“连带责任”。 出生证与结婚证、准生证脱钩,回归单纯的“生命降临的证明”,体现了对生命、人权的尊重,体现了社会管理的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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