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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就算没有结婚证,也可以为孩子办理出生证、上户口——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出生证新规”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质疑,不要结婚证和生育证,就能给孩子办出生证明合法落户,那是在怂恿“未婚先孕”“婚外生育”。

“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现象的存在,与开放出生证办理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未婚生育可办出生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婚外生育”、“未婚先育”是当代社会婚恋观多元化的客观结果。换个角度来看,“未婚生育可办出生证”也减少部分未婚妈妈堕胎行为,其核心价值“找回生命尊严”得以进一步体现。

当然,未婚生育可办出生证,可能会有人钻空子多生多育,因此,新规的实施,还需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对违规的超生、“代孕”等行为,应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我们之所以支持无条件办出生证,是因为一纸出生证明背后,关系到那些“违规”出生的婴儿,比如非婚子女和超生子女的权利问题。人人生而平等,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及工作权利。然而,非婚子女或超生子女因无出生证,也就没有落户的资格,而一个没有户口的婴儿,今后在上学、就业、结婚、购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会面临一系列困难,而被边缘化。孩子是无辜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人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其作为公民的权利就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即使他是在父母违法、违规、违反道德的情况下出生的,也不应因父母的过错而被“株连”,承担“连带责任”。

出生证与结婚证、准生证脱钩,回归单纯的“生命降临的证明”,体现了对生命、人权的尊重,体现了社会管理的进步。

湖北省将出生证与准生证脱钩,让新生儿“生而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利,体现了对生命及权利的尊重,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是社会管理体制上的一大进步。我们在为这一新规点赞的同时,还应看到,出生证放权也是诸多办证中的一个缩影。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如何打破更多制度藩篱,让民众的基本权利回归,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

爱心暖心: 赞同。尊重孩子的生命和尊严,但是对其父母的轻率而低俗的行为应处以重罚。
半卷湘帘求热水热菜: 让我想这个政策是为孩子的权利,其出身情况如何,不是孩子的责任。从这点上看值得肯定。至于对成人的影响,会随便生的人,即使拿不到出生证也还是会照生不误吧。
z明德: 这是打破现有户籍制度的有益尝试,更是尊重人权与人民选择权的表现。
错过了末班车: 这一规定的实质是否意味着赋予女性独立的生育权,从而使得社会上有些需要靠婚姻获利的人群遭受惨重损失。
科学自由剑: 支持,一是孩子无辜,二是不给孩子上户口会带来很多管理上的麻烦。
笑叹以歌: 这个支持!有些未婚妈妈没有错,孩子更是无辜的,其实更好的话,我更希望可以禁止随便人流,对生命太漠视了。
 
 
 
编辑:郑津
湖北最大限度简化办理出生证环节,让人叫好的同时也不禁令人呼吁:既然湖北可以给所有孩子发出生证,其他地方政府是否也该有所为?
 
编辑:包天墅
湖北省将出生证与准生证分离,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回归。此政策的出台可以减少部分准妈妈的堕胎行为,更体现了对生命及权利的尊重。
 
编辑:邓坤伟
公民权利永远都应该是首先保证的,因为只有一个公民能充分享受应有权利的社会才是稳定与自信的社会。希望湖北省官方这一政策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编辑:管欣欣
湖北省官方这一政策是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表现。给所有孩子出生证,是对生育权的尊重,不要因为没有出生证而不能上户口,最终让孩子受伤害。
 

新闻中心 曲璐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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