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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等30名代表向大会联名提交议案,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实行最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该议案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最首要、最紧迫的任务,亟须更符合当前形势、更严格、更具前瞻性的法制保障,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实施了近15年,重新修订迫在眉睫。
该议案认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的问题有:1.大气污染防治职责设定不明,协同协作机制缺乏可操作性。2.区域联防联控、总量控制、预警应急等制度亟须法律依据。3.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法律责任缺乏威慑力度。4.缺乏经济激励机制,企业治污积极性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该议案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提出以下4个方面的意见:1.细化大气污染防治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2.将区域联防联控、总量控制、预警应急等相关机制从法律上、制度上固定下来。3.严格罚则,提高违法成本,大幅提高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实施“按日累计罚款”原则,由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按照相应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4.建立激励机制,以经济政策促进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实施梯级收费制度,促进企业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明确促进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的经济制度,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的研究,鼓励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