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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1日,是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第一天,也正值国家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五改二”政策出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北方网新媒体记者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举办的“税务局长接待日”现场看到,许多市民和企业前来咨询,其中二手房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营改增”成为关注的焦点。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真金白银”让利百姓
3月30日,央行发布个人住房贷款新政: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贷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不低于4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房贷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转卖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以往的5年变成2年。
在和平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北方网新媒体记者,本市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五改二”政策4月1日起实施。调整前,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调整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按照目前国家相关政策,房地产交易中的营业税税率为5.65%。如果一套价值100万元的住房,持有2年,按调整前的政策,准备卖出时,应缴纳营业税5.6万元。如果按照调整后政策,在持有2年时,则可以免交5.6万元的营业税。营业税“五改二”直接关系“真金白银”,此举对二手房市场是极大的利好。这位负责人同时认为,稳定住房并不等于大规模“救市”,楼市进入“新常态”的显著特点是:政府负责保低端,其他的交给市场决定,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定位正在改变。
特意到“税务局长接待日”咨询的某房屋中介公司经理孙先生认为,在二手房交易成本中,营业税占据了较大的比重,直接制约了二手房的成交,尤其是在一手房市场不断打折促销的情形下,一、二手房的价格甚至出现倒挂。以前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政府也出台过同样的政策,对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都起到很大作用,同时也带动了一手房的改善性需求市场。孙先生估算,2010年至2013年3年间,天津每年商品房成交规模在150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商品住宅占到7至8成,3年下来应该有40万套住宅存量,考虑有20%左右的出售率,起码有8万套二手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