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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最高检获悉,5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4年4月,魏鹏远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发现2.3亿现金,后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魏鹏远由煤炭处处长升任为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属于正处级副司长。煤炭司主要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魏鹏远主要负责煤矿基建的审批和项目改造核准工作。
在魏鹏远案发前后,国家发改委出现“塌方式”腐败。2014年10月31日,最高检回应了国家发改委系列贪腐案件的查处情况,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说,2014年以来,根据中央反腐败整体部署,反贪污贿赂总局组织指挥北京、河北等地监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截至当天共立案查办11人,其中国家能源局5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电力司副司长梁波、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发改委价格司5人,分别为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现任司长刘振秋、副司长周望军、副司长李才华、副巡视员郭剑英;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人,即原司长张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