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生态保护 共守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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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徐丽 编辑:曲璐琳 2018-10-18 08:06:00

内容提要: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人共同的梦想。连日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引起我市社会各界人士热议。

  天津北方网讯: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人共同的梦想。连日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引起我市社会各界人士热议。

  “这几年咱们天津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非常大,看见蓝天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多起来,家门口的河水也越来越清澈了。”市民杨学武家里订了报纸,看到草案征求意见稿后,逐条阅读了一遍,对天津的环境保护更加有信心。“印象最深的是第四十四条,对噪声污染的规定。去年我们家门口开了一家网吧,晚间各类室外设备产生的噪声很大,后来找到相关部门解决了问题。这次将噪声污染防治写进条例,治理有了法律依据,我们市民拍手叫好。”

  “天津已经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绿化条例等,这次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一定程度上也是几个法规的总纲,体现了天津贯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李烨勃参与了法规修改的过程,认为这次修订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回应百姓期待。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芳也认为,这次修改最直观的亮点是在条例名称上加了“生态”两个字。“一直以来,人们比较关注环保问题,对生态文明建设了解得比较少。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家‘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草案第四条规定,我市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建设、执法监管中不得突破或者降低标准。”刘芳说,“生态红线”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升级让生态向好实现“共赢”。

  “草案贯彻了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原则,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希望条例出台后,每个人都能参与其中,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监督其他人的行为,共同把我们的绿色家园建设得更美好。”李烨勃说。

  中央电视台天津记者站记者王烁一直十分关注天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近年来,我们通过报道天津的相关新闻,感受到天津对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都非常大,特别是划出了生态保护红线,这是一项非常有魄力的举措。”仔细研读条例草案后,王烁欣喜地发现,对于百姓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几乎都被写入草案中,公示期间,每个人也都可以参与修改。“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天津生态环境保护话题,用镜头记录津城一步步变得更加绿色宜居。”(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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