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基层法院试点建设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坚持联动司法 纠纷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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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李倩 编辑:刘颖 2024-03-05 10:27:01

内容提要: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去年7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五家基层人民法院试点建设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至今已有7个多月时间。

  天津北方网讯: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去年7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五家基层人民法院试点建设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至今已有7个多月时间。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建立以来,各基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构建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线上线下解纷平台,灵活运用各种解纷方式,多途径、多层次化解行政争议。

  在红桥法院化解的一起案件中,原告任某因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收到大量垃圾广告短信,遂向市某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查处向其发送垃圾短信的某科技公司。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后对该科技公司做出警告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任某。但任某对该结果并不满意,认为其实际权益未得到保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进入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后,承办法官分析认为,该部门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法定职责,并依法及时对任某进行了回复,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任某确实也存在需要救济的权利。因此,多元解纷中心从实际保护当事人权益角度考虑,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了任某的实质诉求。经与该部门沟通协调,最终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实质性解决了任某的诉求,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滨海新区法院同市三中院、滨海新区司法局共同制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共同推进法治滨海建设。在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或资格认定案中,诉前审查阶段,用人单位主张,其系在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在该职工诉其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得知,人社部门对该职工受伤情形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用人单位对此行政行为并不知情,故起诉要求撤销该认定工伤决定书。

  经组织诉前协调沟通,该民事争议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各方当事人对于认定工伤的结果并无异议,仅对赔付金额有分歧。滨海新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进行诉前调解。最终,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达成和解,用人单位同意撤回行政案件起诉。另案民事纠纷也在二审以调解方式结案。该调解结果,既降低了受伤职工因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导致民事争议不能及时获赔的时间成本,又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使受伤职工尽快得到赔偿。最终,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均得以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此外,河东法院、北辰法院积极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解纷方式的衔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前风险评估,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分流。和平法院结合本院集中管辖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案件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作为,凝聚多方力量,发挥“复合式”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的作用,推进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判向源头防控延伸。(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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