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人民法庭和司法所联调联动机制的意见》。
天津北方网讯:2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人民法庭和司法所联调联动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责,从案件审理,向矛盾纠纷日常化解延伸。法庭有熟悉政策、法律的法官,专业性强,通过在社区建立法官便民服务站、以及和基层调解员、网格员建立联络机制等多种手段,直接掌握日常居民间的矛盾纠纷,便于及时介入调解。
《意见》还指出,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可以开设“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官在开展诉前调解时,邀请熟悉情况的调解员一同参与,讲法也讲情,提高调解成功率。(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