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北方网讯:能够得到中央级媒体的肯定,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给出的荣誉,那么消费者一定会觉得获此殊荣的企业是十分优秀的。而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对北辰区一家自称是“央视上榜品牌”的登瀛楼饭庄进行调查发现,商家居然提供不出相关证明。截至发稿时,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这家登瀛楼正式立案调查。
读者质疑:“登瀛楼”真的再获殊荣?
“中华老字号、天津著名商标,这些荣誉我们都知道,可央视上榜品牌到底是个什么荣誉?我们只知道每年315期间,央视都会公布一些企业的‘红黑榜’。这个上榜品牌到底是个什么榜呀,是不是登瀛楼又获得的一项荣誉?”日前,家住北辰区的孙先生向本报记者讲出了自己的质疑。孙先生说,他家附近一家登瀛楼饭庄的大门上醒目地标注有“央视上榜品牌”字样。可自己并没有印象央视搞过这样的品牌评选。这到底是给企业的一种肯定和殊荣,还是商家用来忽悠消费者自抬身价的一种做法呢?
记者调查:商家无法提供证明 正式立案
带着读者的疑问,记者来到了坐落于北辰区瑞景街道上的这家登瀛楼饭庄。离这家门店还有二三十米,远远就看到了“登瀛楼”三个硕大的招牌字,下面还有一行醒目的红字“CCTV央视上榜”字样。不仅如此,在不远处的招牌上也醒目地标注有“中华老字号”“天津著名商标 ”等字样。
那么,这些荣誉称号都是真实的吗?记者通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后,瑞景市场监管所的多名执法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店墙体上标注的相关内容固定证据后,要求该店提供中央电视台对于该店获得上榜品牌的相关证明文件。截至发稿时,记者从瑞景市场监管所获悉,该店只是表示曾经被中央电视台下属的频道节目做过报道,根本无法提供究竟获得了什么“上榜品牌”荣誉。鉴于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正式立案展开调查。
执法部门:已经有类似商家受到严处
如果无法提供有力证明就自称是“央视上榜品牌”,这种做法究竟是不是违法行为呢?记者从天津市场监管委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此前他们已经对标识上述内容的违法商家进行过严肃处理——本市一家同样未获得央视授权就发布类似内容的商家,执法部门调查后确定,其行为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津云新闻编辑孙畅)